(2013年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改进我部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考核,健全教学工作质量评价与激励机制,不断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女院教字[2012]1号)文件精神和部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的组织
1、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在部主任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考核的组织领导与实施。主任由主任担任,委员由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督导、教务干事组成。
2、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评定由考核小组根据学校文件精神和部门同行评教考核实施细则对每位任课教师课程教学情况进行打分,将考核结果提交部务委员会讨论确定、报学校教学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教师课程教学成绩的同行评教依据。
二、考核的对象
本部门担任本、专科学生各类课程教学任务的专兼任教师。
三、考核的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教师课程教学数量的考核,即教师完成安排的课程教学工作数量的情况;二是教师课程教学质量的考核,包括课堂教学情况(含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果等)、其它教学环节情况(含教案与授课计划、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听课、教研活动、考试环节等)。其中课程教学质量是考核工作的重点。
四、考核的原则
1.科学性原则。考核应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工作特点,有利于促进教师提高师德师风和教学水平,提高课程教学质量。
2.客观性原则。考核方法、内容和结果公开,实事求是,确保结果客观、公平、公正、公开。
3.综合性原则。考核实行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分项指标实行定量评价(按百分制计分),最终结果实行定性评价(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教师不超过该学期本部门任课教师人数的40%))。
五、考核的方法
“系部(同行教师)评教以百分制计,总分为100分,占教师课程教学考核总成绩的30%。
依据《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系部(同行教师)评议表》(见附件2)的评议内容,对本系部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教案与授课计划、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听课、教研活动、考试环节等方面综合进行评教,评教调查表在本系部内公示后按要求提交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办公室。
六、评分细则
(一)课堂教学(40分)
1、根据部门组织的集中听评课活动中同行教师评议及赛课活动中评委评议总评分并按40%折算确定教师基本课堂教学得分。
2、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单位的记录及部门、教研室相关信息进行加减分:
(1)加分:参加课堂教学比赛:省级奖励加3分,校级一等奖加2分,其他级别学校奖励或学校公开示范课或被学生评为最受欢迎老师,加1分;
(2)扣分:教师出现教学事故,一般教学事故每一次扣3分,严重教学事故每一次扣5分,重大教学事故每一次扣10分。调课停课扣分:教师本人因公或其他原因调课停课超过规定节数的,每一节扣0.5分。有学生反映有教学或师德问题调查属实的,扣1-3分/次。
(二)教案与授课计划(15分)
教案、授课计划规范、完备并上交及时,记基本分14分。质量高且被评为优秀者,加1分。质量较差、应付了事或上交不及时,扣1分每项次。
(三)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15分)
作业批改及时、批改次数符合要求,课余辅导(含实践教学指导)、实践教学落实情况总结符合要求并上交及时,记基本分13分,批改详细、实践教学有特色有突出成效,加1-2分,上交不及时或少于规定次数,扣0.5分 /项次。
(四)听课(10 分)
每学期每人完成听课任务5节以上,且听课记录详细真实,评价具体,记10分。听课记录和评价过于简单,扣0.5分/次,听课记录造假,扣1分/次,听课记录次数每少一次扣2分。
(五)教研活动(10分)
每学期参加教研室活动8次以上(其中至少3次思政课听评课活动),且认真积极,记8分。额外优质完成教研室布置的教学任务1项次以上,加1分。本年度主持有教研课题1项以上或发表教研论文1篇以上,加0.5-1分。无故缺席教研活动扣1分/次(请假或迟到或参加活动不认真扣0.5分/次)
(六)考试环节(10分)
符合以下条件且评估中心评定成绩各项目和总体情况都为优秀等级者,监考环节无事故者,记10分,良好者记8分,合格记6分。试卷评阅规范正确,无错判漏判现象,合分登分无错误;试卷分析到位,有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按要求详细填写“学生考勤、成绩登记册”。
承担有出卷任务且试卷命题符合要求并被评为优秀等级者,加1分/门。学校和系部考试评定各环节结论有问题者,扣0.5分/项次。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3年1月6日
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
2-1 系部(同行教师)评议表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课程名称: 考核学期: 年 学期
总分:
评议项目 |
评 议 内 容 |
得分 |
课堂教学 (40分) |
1.教学态度; 2.教学内容; 3.教学方法与手段; 4.教学组织; 5.教学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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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与授课计划 (15分) |
1.教案和授课计划规范、内容充实、及时更新; 2. 要求中级以下职称教师(含中级)备详案,高级职称者可用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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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 (15分) |
1.根据课程的特点和教学大纲要求,考察需要布置作业课程(作业布置次数、题型、题量适当,批改认真及时); 2. 课外辅导认真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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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课 (10分) |
1.每学期至少听课5节; 2. 听课记录详细,有具体的评教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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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活动 (10分) |
1.每学期参加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 2.认真准备、积极参与、深入研讨,合作意识强; 3.公开发表教研论文的可适当加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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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环节 (10分) |
1.试卷命题的覆盖面广,难度、题量适中;答案准确,简 洁,试卷评分标准科学合理,操作性强; 2.试卷评阅规范正确,无错判漏判现象,合分登分无错误; 3.试卷分析到位,有教与学两方面的经验与教训; 4.按要求详细填写“学生考勤、成绩登记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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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授课老师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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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女子学院教师课程教学考核
2-2 系部(同行教师)评教调查表
系部: 思政课部 考核学期: 年 学期
序号 |
教 师 |
课 堂 教 学 (40分) |
教案与授课计划 (15分) |
作业批改与课余辅导(15分) |
听 课
(10分) |
教 研 活 动 (10分) |
考 试 环 节 (10分) |
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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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成立由系部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务干事、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集体考核评分。
2、评分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分结果必须通过公示程序。
3、通过公示后,评分考核小组所有成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日期交学校教师课程教学考核工作办公室。
考核小组成员签名: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